(1) 当接到马达接线上的启动和运行的电压为最低额定电压时,所选用的电动执行器在最大不平衡压力下和规定行程时间内,应当能在开启或关闭方向上良好地操作阀门(启动、加速、运行和停止)。
(2) 电动执行机构本体应配有开关按钮(有相应的位置指示灯)和信号装置(包括力矩调节、行程调节、位置发送器、电子式位置指示器、电气保护和其它机械故障在内的综合故障报警输出等,带继电器板,外部接线采用端子),以实现远控及就地开、关操作。可调开关型及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阀位能通过液晶显示屏指示。节型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原装进口Limitorque MX、Rotork IQ3系列、SIPOS5.5 FLASH专业型一体化智能型产品;电动挡板门、电动插板门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因迪莱、RotorkIQ/IQM系列、EMG进口产品,上述电动执行机构产品均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型由招标方根据设备供货清册确定,且不发生商务变化。其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应具备无触点电子式电机换向功能。带液晶显示屏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及运行数据可通过液晶屏显示,且操作调试简便,能实现免开盖调试。电动执行机构分为开关型(包括开关型和可调开关型)、调节型,可以接受开、关数字量控制信号(无源接点,长信号或短脉冲信号)或4~20mADC模拟量控制信号。但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通过接线的不同而接受下列两种控制方式的能力:长信号控制(开、关长脉冲无源接点点动控制);短脉冲开关控制(开、关短脉冲无源接点控制,自保持由执行机构内电气回路自行完成)。
本体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手轮的安装位置、驱动原理,手轮的布置应有利于现场人员的调试与维护。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的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3) 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应具有高的启动转矩倍数,低的启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4) 电动执行机构其传动部件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要求操作机构全行程操作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5) 开度限位装置可靠,保证无过开过关现象,开度标志明显,开关无空程,并保证开度指示与阀板开度位置一致。
(6) 要求选用的电动执行装置,控制安全可靠,可就地操作也可远控,并能满足计算机程序控制的要求。
(7)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电磁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8)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位置指示器。
(9)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确保电动阀门的关闭严密和保护。并至少提供开、关力矩开关各一付给用户使用。
(10) 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执行机构过力矩时,应自动切断电机电源,并发出过力矩报警信号。
(11) 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应装设终端开关,这些开关在每个开关方向至少应各具有独立的二开二闭接点。
(12) 在电动执行机构本体应装有防潮加热器,以防止汽水凝结。
(13) 所设计的驱动机构应当能在扭矩开关失灵时承受最大扭矩而不会损坏。
(14) 开关型、可调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的输入信号: 2个开关量信号(开、关,无源接点,长信号,远方控制回路由电动执行机构内部提供24VDC电源)
(15)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输入信号:4~20mADC
(16) 开关型、可调型、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输出信号: 1个阀位反馈信号(4~20 mA,24VDC电源由执行器提供,仅可调开关型、调节型有);3个状态反馈开关量信号(无源接点):全开、全关、故障(需综合“开向过力矩”、“关向过力矩”、“电源故障”、“电机过热”等信息)。
(17) 工作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80℃
•相对湿度:<95%(25℃)
(18) 电源 •频率:50Hz±1%
•电源电压:380VAC±10%三相三线
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需要其它电压等级规格的电源时,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19) 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0.75%
•回差:≤±0.5%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
•绝缘电阻
(20) 外壳防护等级IP67,温升等级B级。
(21) 位置变送器:
•输出电流信号:4~20mADC(招标方不另行提供电源)
•供电电压:24VDC(执行机构内部自行提供)
•负载电阻:≥750Ω
•线性误差:0.5%
(22) 力矩和行程开关
•银接点,接点容量 220VAC 3A 220VDC 1A